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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小說的取向為 : 百合 / 奇幻 / 戰鬥 / 校園 / 劇情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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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《章一.未知的世界》

 

方形的枕頭,硬綁綁的床板,粗糙的被子。

 

陽光柔柔地灑落在我的臉上,耀眼的陽光迫使我不得不睜開眼睛。

 

「吱、吱——」

 

甚至我還能聽到清晰的鳥嗚聲。這不是應該在我的房間聽到的叫聲。

 

原本睡得昏沉的我,頓時清醒過來。

 

房間內除了身下的床,就只有殘舊的木牆壁。蓋在我身上的不是被子,而是一堆大片枯乾的葉子,難怪沒有被子的柔軟感……這些葉子能保暖嗎?我不禁對這點感到懷疑。

 

 我是一名普通的高二學生——王凱悠,是個隨處可見的動漫遊戲宅。本來該是待在房間迎接明天的聖誕節的,不知怎麼房間變成了這樣子。

 

不消說,這兒絕對不是我家。至少我的房間塗滿白色油漆,天花板也該有兩盞電燈泡。

 

那麼,這裡是哪裡?我記得剛才我悠閒地玩電腦,下載了一個自製的RPG遊戲,還經過一條長長的隧道,隧道中我見到另一個人……然後就是這個環境了。

 

等一下,我突然穿過一條隧道?在一個洞都沒有的房間穿過隧道?這太不合理了。

 

無論如何,光是坐以待斃是無法獲取更多情報的。我撥開「被子」,自然地跳下床。

 

小心地窺探客廳,裡頭空無一人。客廳有幾個櫃子、兩張椅子、一張餐桌。桌子上有一盤清水和一張羊皮紙。客廳還有另一間房間相連著,內裡的擺設和我剛才的房間一樣。

 

說好聽一點就是簡約,難聽一點就是窮到不行。每件物件的數量都不超過三件,兩張椅子、兩間房間、兩組餐具——證明這裡只有二人居住,並且甚少有客人前來。

 

我該不是在發夢吧?我走近那盤清水,那倒影使我十分愕然。

 

——潔白的短髮,連皮膚亦白如雪,沒有沾上一點污濁。眼睛卻是鮮紅色,跟全身白色的我形成強烈對比。更重要的是,我的頭頂冒出了一對耳朵。就形狀而言,是兔耳。這不是正常人該有的器官……

 

「什麼……」微弱的聲音無意中從我的嘴巴漏走,二字毫不掩飾地暴露出我的驚訝。在倒影看到,我的眼睛睜得非常大。 

 

不僅是「家」不同了,我也不再是「我」。

 

我立即以水洗臉,如果用水擊打我的臉,「夢」就會醒來嗎?

 

水沿著我的臉頰和頭髮滴在那一盤水。待水平靜下來,我再次從水面觀察我的樣子。這次除了兔耳消失之外,就沒有不同。

 

難道剛剛的是錯覺?兔耳什麼的果然不存在吧……

 

不過,看來這不是夢呢。

 

失望極了,我還想回去我的房間玩電腦的啊……

 

算了,既然已成事實,那只能盡力地活下去和尋找回去的方法。

 

這麼說來,「我」換了另一個身體,是與那條隧道有關嗎?在穿過隧道之前的時間,我正要開始那個RPG遊戲……如果沒推測錯誤,我是和隧道中見到的那人互換了靈魂?而且那個人是遊戲世界的人?

 

突然意識到這重大的事情,我也嚇了一跳。希望她本人在我的身體裡不會做出驚人的舉動,別破壞我形象啊!

 

遊戲世界……這下麻煩了,從現實角度看遊戲世界一定沒這麼簡單。但是是遊戲世界的話,一開始不都有「新手任務」或者「新手導航」嗎?

 

我深呼吸,調整好心情後,轉向桌上另一件物件調查。羊皮紙上滿佈有如芝麻般大小的字,密密麻麻的。

 

意外地,羊皮紙上的字是繁體中文字,因此我能暢通無阻地閱讀。繁體字……是跟遊戲作者有關嗎?

 

暫時停止思考,以一目十行的速度速讀了羊皮紙,我大概能掌握「我」是誰。

 

第一,「我」叫彩攸;第二,我受邀成為雷格爾學院的學生;第三,我的「學系」是刺客系。

 

不愧是遊戲世界,充滿RPG的色彩。彩攸這名字跟我在現實世界的名字有點像,是巧合嗎?刺客系……我在遊戲中大多都是玩戰士系,刺客較少接觸,不知道會不會很困難呢。

 

不過,現在「遊戲」就是「現實」,要是我是戰士的話,大概會害怕得不敢攻擊,要承受怪物的壓迫感太可怕了。說起來,我選戰士系的原因是不想思考,戰士只要一直向前衝就可以了,多輕鬆。但是隊友都把搜集資料和對應方法都交給我去想……該死的!這不就變了我也要思考嗎!我選戰士系的意義何在……

 

就當作在玩RPG遊戲好了。

 

那麼現在首要的事,就是前往雷格爾學院。在這之前,我得要搜索一下有用的行裝。

 

所謂的玩家,就是要把NPC和自己的家都搶掠一次,取得物品。雖然想吐槽一下這跟強盜無異,但我放下這一點兒的良心,認命地搜尋。

 

我翻翻客廳右邊的衣櫃,裡頭有一件純白的外套和幾件破舊的衣服。外套上沒有污漬,也沒有大大小小的破口,看來就是最好的衣服。其他的衣服尺碼大了點,不適合我穿著,硬要穿的話一定會鬆垮垮的。

 

其他衣服都是女裝,另一個房間的主人是彩攸的媽媽吧,她去了哪呢?

 

仔細一看,外套後面的衣領位置,縫上了兔耳帽,接合的位置不太明顯。既然有兔耳連帽外套,不就是說那對兔耳是真的嗎!

 

我下意識地摸摸頭頂,還好兔耳再沒有冒出來。兔耳是在什麼情況下才會出現?

 

這件外套很合身,袖子的長度恰到手腕,衣擺亦長至腰間,實在沒有能挑剔的地方。

 

我不是注重打扮的人,不太懂衣著品味,不過整個上半身都是白生生的,感覺也不錯看。當然,這件衣服方便活動是我挑選的其中一個原因。要是能看「能力值」,不知道這件外套會附加什麼能力呢?

 

一邊想著無關要緊的事,一邊把整間房間倒轉了一次。能找到的有:一把水果刀、一盒火柴、一堆柴枝、一套廚具、一個背包和兩個熟透的蘋果。

 

天啊!這裡也太窮了吧!到底她們是怎樣生活的!我望著空空如也的櫃子,無奈地嘆。

 

除了廚具和柴枝之外,我把其他東西都塞進背包。

 

彩攸的媽媽看到家裡被翻得亂髒髒的……算了,大概會因為「劇情所需」而無視掉,或者她不會出現……玩家就是有這種好處,無論幹了什麼都不會被責罵。

 

再說沒有人認識我的話,就不用怕「性格前後不一致」這種情況了。不需要刻意模仿別人,對我而言是件好事。

 

踏出家門,想著怎樣走到雷格爾學院的我,環視四周,發現只有一條路可走。

 

從這裡望下去,枯黃的葉子編織而成的斜路一望無際。

 

是深秋的季節呢。

 

走了大概三十分鐘,仍未走到盡頭。依照過往玩RPG遊戲的經驗,在「新手村」附近一定有許多指示牌,我想下面會有指示牌告訴我該往哪走。

 

「嚎嗚——!」

 

我馬上雞皮疙瘩,回首一看,兩頭野狼直奔而來,目標顯然是我。

 

「新手怪物」?若是,應該足以對付……

 

我還未反應的時候,雙腳已不受控制地跑起來。不是我感到害怕,而是身體的自然反應。但是我卻控制不到它停下來。

 

這孩子是經歷了什麼才以驚人的反應逃跑啊……連思考也省掉,已經達到身體的反射動作的境界了。而且身體表現出十分習慣逃跑的樣子,這孩子肯定有什麼來歷。

 

儘管我跑得非常快,也不及野狼快。野狼漸漸迫近,我也愈來愈焦急。

 

這樣就只能應戰……冷靜一點!「彩攸」!

 

正要掏出水果刀時,不料,前面出現第三頭狼,牠奮力地撲過來。竟然一開始就遇到野狼圍攻……這什麼爛運氣。

 

我隨著身體的帶動,用力地蹬地面,一躍,把狼的頭踏在腳下,凌空飛騰。

 

跳躍力也太強了吧!

 

給、我、冷、靜、下、來、啊、這、副、身、體!

 

可能是這樣微小的怒吼發揮功用,這一刻,我終於取得控制權。然而,我現在才察覺到,這身體的手腳都比我原來的長。方才的走路是簡單的動作,而這次的跳躍絕對是「高難度動作」……

 

 也就是說,我未完全適應這副身體。

 

降落到地面,我失去平衡,還未站穩卻要拼命向前衝。結果左腳絆右腳,摔在這傾斜的地面上,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地滾下去。

 

有如一個足球的我以高速的速度向下滾,野狼被我遠遠拋離,沒想到這會是最有效的逃跑方法。不過這方法的代價太大了——

 

「痛痛痛痛痛痛——!」

 

這樣子持續了短短幾分鐘,卻是我有生以來感受得最大的痛楚。突然,身體感受不到那帶來劇痛的磨擦感。

 

在那條路的盡頭,後面沒有圍欄阻擋我的衝力,整個人都滾下去了。

 

下面是另一條大道,大道跟剛才的小路不同,是以堅實的石頭做成的。大道再後面一點的,是一條河流。大道上有兩個人和一輛馬車,中年人牽著馬到河邊喝水,而另一位女生則站在大道中間,似乎在思考什麼。

 

根據我下落的軌道,我會撞上那位女生。

 

「小心——!」沒有其他事可做的我,對著她大喊。

 

察覺到我這個「不明飛行物體」,她警覺地抬起頭。

 

湛藍色的眼睛對上我的那刻,金色的頭髮一沉,我的腹部就傳來一下的劇痛。我直直地飛去十幾米外的樹幹,背部重重地撞上樹幹,葉子被迫甩下來飄散在我的身體上。

 

我停下來了。

 

沒有骨折、沒有吐血、沒有死掉真是個奇蹟……如果有血量計,我覺得我會有七成血量都被損了。而且其中的三成是因為她的那一下重拳而損的……

 

這個時候不是應該接住我,或者被我壓住的嗎?為什麼要不留情地打過來啊!雖然我也不希望壓倒她……她的力氣真大,能把我打得遠遠。

 

我摀著腹部,扶著樹幹艱難地站起來,腹部還忍忍作痛。

 

原本模糊的視覺聚焦在她身上,她背對著我,金馬尾不停搖晃,手中的劍不停地揮舞。隨著步法的轉變,她亦變化出千種劍技。但她的劍術沒有一種柔弱感,每一招也是快、狠、準,乾淨利落。彷彿一位武功高強的將領,威風凜凜。

 

可是,為什麼突然要舞刀弄劍?該不會是心血來潮吧?

 

「嚎嗚——嗚——」

 

野狼的叫聲再次出現,牠們真是死纏難打。但這次的叫聲,帶了點可憐的感覺。

 

她正幫我擊退野狼群?

 

披血的野狼們眼見牠們不是她的對手,紛紛狼狽地落荒而逃。她的實力真強……

 

看著牠們遠去,我才放心地接近她。

 

既然是救了我,我理所當然地道謝:「謝……」

 

第二個「謝」字還未脫口,她的劍已架在我的脖子上。她是用沒有沾上腥臭的狼血的那一面劍刃架著我的,我可不希望這邊的劍刃也要被染紅。

 

「你是誰。」她充滿戒備地緊盯著我,嚴肅地道。

 

「我叫凱……彩攸。」差點就把我的真名說出來。

 

能證明我的身份的物件只有一件。我從背包裡拿出羊皮紙,遞給她。

 

「……」她把劍收回劍鞘,喃喃地道:「沒想到……」

 

「請問,你知道怎去雷格爾學院嗎?」能詢問的對象只有她而已。

 

她睨了我一眼,道:「跟著我。」

 

她向河邊的馬夫喊著說:「馬瑟斯,走了。」

 

「是的,二小姐。」馬夫恭敬地道。

 

這個時候,我才能好好地觀察她。她比我高,大概有十厘米之差。銀色堅硬的肩甲和胸甲以帶子固定和連繫著,上面刻有特別的紋樣。胸甲底下是深藍色的皮革背心,背心上有好幾個像腰帶那般的扣子,中間有著把左和右分得明顯的白間。白哲的肩膀暴露在空氣之中,沿著肩膀往下看,肘到腕的位置穿上黑色的緊身衣,外面則套上白色的袖子,是靠著臂上的帶子勒緊的,袖子有點闊。

 

啡和棕交錯的腰帶下一點,是一塊天空那款藍色的厚布,半圍繞著大腿。布下的是長度只到她的大腿一半白色的裙子。而鞋子的款式和我類近,不過是短筒的深棕色靴子。

 

金得耀眼的鬢角搖搖擺擺,水滴狀的耳環若隱若現地出現在我眼前。她左側腰那邊,有兩把劍。一把的劍柄鑲有寶石,看來是貴價的東西;另一把倒是平平無奇,毫無修飾的劍,就是剛才要脅我的那把劍。

 

就服裝來說,她的打扮不是我想像中的貴族。但就那語氣和氣勢,她就如馬夫所言的是位貴族小姐。

 

我爬上馬車,坐在她的對面。鬆一口氣。看來,搭上了順風車。不用擔心怎樣去那學校真好。話說,馬夫稱呼她為「二小姐」,是哪裡的名門望族?熟悉到能叫出名字,馬夫應該是她的僕人。

 

除了我之外,有沒有其他「玩家」的存在呢?若有,就能互相扶持直到回到現實世界。甚至說不定,那個什麼學院的學生都是玩家……不如先問問她。

 

「你好,請問你叫……」

 

「閉嘴,垃圾,你沒資格與我說話。在那群人中,也有像你一樣的垃圾啊。」她不屑地道。

 

我是垃圾的話就別救我啊!總覺得很火大。是位「大小姐」的話,不應該有禮貌一點才對嗎!禮儀、儀態呢!

 

「我有個問題必須問。」我快速地說,免得被她打斷。

 

「……」她的面朝向馬車外,看來沒有留心聽我的話,但眉目都皺在一起。

 

沒有打斷我的話算是批准我發言吧。

 

「你是玩家嗎?」

 

「我沒聽過『玩家』。我不想和連狼也害怕的人說話,給我閉嘴。一想到有機會和你這種人一起上課,就感到很討厭了。」她板著臉,厭惡的神色非常明顯。

 

也是……一般人的語氣不會這麼高傲、高高在上吧。真懷疑她有沒有朋友,朋友又受不受得到這脾氣。

 

她的性格有夠糟糕的,簡直就是看不起我。可惜事實上我的實力不及她強,跟她硬槓對我沒有好處。再說她算是我的恩人,她不願意說話我也無謂強求。

她的臉上露出的表情這麼一目了然,看來很容易理解,不像是會說謊的人。她不是「玩家」,不代表其他學生不是「玩家」,不能這麼快放棄。

 

 咦,我能自然地與她對話。我們說的語言跟我在現實世界中的城市所用的語言一樣。難道「作者」也是那個城市的人?

 

我乖乖地閉上嘴巴,過了約一小時,在我差一點就睡著的時候,馬車停下來。

 

雄偉的城牆、絡繹不絕的人群、熱鬧的喧嘩聲。

 

「——歡迎來到雷格爾城。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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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後記:
這部份其實也修了不少WWW (才一開始啊喂
原本是打算主角撞到商隊然後被帶去城
不過我覺得撞到另一位女主也是滿有趣的 所以就寫了這個版本//
希望你們喜歡WW
最重要的是後感!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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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影月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